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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征缴和退休待遇审批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

发布时间:09-07-17, 点击次数:3593

各参保单位及个体参保人员:

根据省劳动保障厅“金保工程”统一软件上线规定,我市自76日起整合市直参保单位的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五项保险费征缴业务,并将退休人员养老金审批业务一并使用统一软件上线运行。为确保我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和退休待遇审批业务规范、统一、有序进行,现决定自20097月起将五险征缴及退休待遇审批业务办理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的1日至25日,26日起至每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为社会保险业务结算期(不再受理业务)。请各参保单位和个体参保人员按时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相关工作。

谢谢配合支持。

 

市劳动保障局“金保工程”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 

00九年七月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