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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10-02-11, 点击次数:554
我省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已于近日发布。自今年1月1日起,对2009年12月31号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。这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是国家自2008年再次实行养老金三年连调政策的最后一次调整。
根据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规定:
1、普遍调整养老金部分:(1)2009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0元;(2)按本人缴费年限(含视同缴费年限,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)每满一年另增加1.5元,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发给;(3)2009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期间,企业退休人员到达70周岁的,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,到达80周岁的,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。2006年、2007年调整养老金时,已经享受过另增加30元至50元养老金的女性退休人员,不再增加。
2、特殊调整养老金部分:(1)退休前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,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60元;退休前获得正高专业技术或按照国发[1986]26号文件规定享受全薪退休的人员,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。(2)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,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。(3)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,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。
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,参照机关同类人员的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。
为使春节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,各级财政、人社部门、发放银行密切配合,市社保局全面启动全市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,紧急布置安排,实行调待工作日调度制度,确保全市各地春节前圆满完成调资任务。目前,我市基本完成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。市区离退休人员将于2月12日领取到增加部分的养老金;八县(市)的调待工作已基本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