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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02月22日

发布时间:10-02-22, 点击次数:505

我市2010年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任务全面完成

根据省劳动保障厅、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《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》(皖人社明电〔201019号)文件要求,我市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自201011日起执行。凡200912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,列入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。这是国家自2008年再次实行养老金三年连调政策的最后一次调整。

此次养老金调整仍分为两个部分,一是普遍增加,二是特殊政策增加。普调标准为,每人每月增加80元养老金;另外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另增加1.5元,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发给;0911日至1231日期间达到7080周岁的人员(不含已在0607年享受过调待的女性退休人员)分别增加30元和20元。特殊政策增加的人员及标准分别为: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、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60元;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、享受全薪退休的人员70元;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人员40元;原为工商业者的30元。 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,参照机关同类人员的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。

为使春节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,各级财政、人社部门、发放银行密切配合,安庆市社保局全面启动全市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,紧急布置安排,实行调待工作日调度制度,确保全市各地春节前圆满完成调资任务。截止到212日,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完成。全市符合此次调待范围的人员共108584人,月增发养老金总额1410.76万元(市本级共71199人,月增资927.07万元),其中普调部分108584人,月增发1383.97万元;政策倾斜部分6310人,月增发26.83万元。通过此次调待,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到1185元,同比增加130元。